丈夫给“第三者”转账3万余元 妻子起诉要求返还,获乐东法院支持 陈女士与丈夫陈先生婚姻存续期间,陈先生长期与唐女士保持不正当关系,并多次通过微信转账、发红包等方式向唐女士转账共计3万余元。陈女士认为,丈夫的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,更是擅自处分了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,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唐女士明知陈先生有家庭,还接 起诉 法院 万余元 乐东 乐东法院 2025-09-19 09:40 2